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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民办教师的遗留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有将近半数省市区采取了发放8—30元不等的教龄补助、给予一次性补偿、发放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个人补缴费用参加养老保险或给予一定标准的参保补缴费用补助等措施加以解决,相对于还没有任何解决措施的省市区来说有了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
青海省采取的是发放教龄补助的措施,根据青海省2017年7月3日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标准:按每满1年月补助20元标准增发养老生活补助费,任教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在两个以上中小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合并计算教龄。
青海省发布的这个《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明确表明了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日。这里所说的有效期应该有两个含义,一是全省各地应该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妥善解决问题,二是全省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逾期不予补办。
除了给予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之外,青海省还同时对当时离岗退养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给予了发放生活补助。离岗退养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连续教龄满25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1600元;满20年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100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800元。
相对于离岗退养的生活补助标准,被辞退的教龄补助标准要低得多,但尽管如此,相对于那些没有任何补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来说,这样的教龄补助标准也算不错了。这样的教龄补助标准一定程度上还是缓解了青海省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那青海省现在的代课教师的境况会是怎样的呢?
代课教师包括随着时间的延长由当时的临聘变为了现在的长期代课教师,也包括现阶段的临聘教师和新生代代课教师,虽然教育部之前曾经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但现实中有很多学校因为各方面的综合原因还是不断违规聘用代课教师,这个群体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存在。
代课教师的主要问题就是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其中包括工资待遇。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整体上过低,不及正式教师工资待遇的三分之一,基本上都是1000元上下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这样的薪酬与代课教师所付出的努力根本就成不了比例,甚至很多时候就连这样的工资都还被拖欠。
近日,青海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700元调整为1880元。长期事实性存在的代课教师每月工资千元左右已是普遍现象,青海省代课教师的月薪估计也是差不多水平。从保障代课教师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出发,月薪至少也应该达到月最低工资标准,青海省代课教师月薪会有1880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