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多拿国家一分钱” 衡阳县:村民退回多领的23400元种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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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通讯员黄靓谢均匀) “绝不能多拿国家一分钱种粮补贴。”近日,在衡阳县三湖镇鼓峰村村民梁某意家门口的坪地上,他拿出两沓现金交到镇财务所工作人员的手中。这笔钱是梁某意去年多领的23400元种粮补贴,镇财务所工作人员清点后开具结算收据,退款全过程在镇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村民梁某意正在退回多领的23400元种粮补贴

惠农补贴发放需经历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并公示,才拨付至农户卡中,为何会出现“错发”?据介绍,前段时间,根据衡阳县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要求,各乡镇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惠农补贴资金是重点检查内容之一。7月中旬,鼓峰村村会计梁某清在核查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时,一组数据引起了他的警觉。

“丁家组老梁家明明只耕种自己家的责任田,并不是种田大户,按照补贴标准,去年怎么会收到这么多种粮补贴?”带着疑问,梁某清立即赶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对接工作人员邓某核对数据。通过翻阅台账,邓某发现在三湖镇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摸底表上,梁某意家计划水稻种植面积4.32亩,但合计一栏却填写为432亩,财政支付种粮补贴是按合计面积数字核算,造成发放给梁某意的种粮补贴由236.52元变成23652元,直接翻了百倍。

“梁大爷,去年您家的种粮补贴因工作人员失误而发错了,根据法律规定这笔钱要退还给国家……”通过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梁某意主动到银行取好现金,等待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上门收回。

目前,三湖镇纪委已对鼓峰村村会计梁某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等人予以追责问责。

截至7月底,衡阳县纪委监委共督促完成多领种粮补贴资金清退13.45万元,涉及补贴面积3744.3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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